​2026年“校园先锋青年”评选办法

来源:校团委作者:谌文审核人:戴幸发布时间:2026-04-01浏览次数:10

2026“校园先锋青年”评选办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局部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挺膺担当作为,校团委决定选树表彰一批政治过硬、品德高尚、实绩突出、师生公认的青年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新时代青年。

一、评选对象

“校园先锋青年”是校团委授予我校青年师生的综合性荣誉,旨在集中展示新时代武城青年的精神品格与价值追求,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青年典型。

本次评选分为学生组、教师组两类:

学生组:全校全日制专科学生,每年评选一次,本届拟评选表彰10名优秀青年学生;

教师组:全校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本届拟评选表彰不超过2名青年先锋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团中央工作部署,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是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表率。

2.品行作风过硬:崇德向善、严于律己,无违纪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及负面舆情,口碑良好、获得师生广泛认可。

3.先锋作用鲜明:主动践行雷锋精神,积极投身校园建设、社会实践、青春建功等工作,实绩突出、示范引领效应显著。

(二)专项条件

1.学生组

1)我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学风端正,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列,无挂科、无补考,学业与综合素养评价优异;

2)积极参与团的组织生活、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文体实践、技能提升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2. 教师组(青年先锋教师专项)

1)35周岁及以下在岗青年教师,师德高尚、潜心育人,教学科研实绩突出,深受学生爱戴;

2)主动参与学生活动指导、思政引领、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在服务青年成长、助力学校发展、扎根武汉建功方面成效显著;

3)近三年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育人类表彰,具备较强的宣讲示范能力。

(二)评选类型及相应条件:

1.道德先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道德风尚,在维护社会和校园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2.勤学先锋:学风严谨、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异,主动帮扶同学、带动集体共同进步,成效突出;或曾学业基础薄弱,但始终迎难而上,学习成绩与综合素养提升幅度显著。

3.志愿先锋:助人为乐,乐善好施,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4.自强先锋:成长过程中不畏艰难困苦,积极乐观,发愤图强,在压力和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拼搏精神。

5.科创先锋:刻苦钻研、勇于突破,在科研、学科竞赛、科技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或积极开展创业实践,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劳动先锋: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秉持勤劳踏实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劳动精神,带动身边同学树立正确劳动观。

7.团队先锋学生干部,全面发展,心系国家,立足学校,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被公认为学生团队中杰出的带头人。

8.文体先锋:在文艺、体育等方面勤学苦练,具有专长,在传播高雅艺术,引领积极、健康、高尚的校园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9.实践先锋:关注国计民生,关注社会热点,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10.技能先锋在某些行业或专业领域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获得突出成绩。

11.青年先锋(教师组):深耕育人一线、践行师德师风,在教学科研、青年引领、服务地方发展中实绩亮眼,是青年教师中的标杆榜样。

三、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寻找先锋——前期活动宣传

时间:3月27—3月31

各学院团委全面铺开宣传动员工作,依托班级、团支部、线上线下平台广泛宣讲评选细则,同步覆盖学生群体与青年教师群体,充分调动全院学生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到位、宣传到位。

第二阶段:展示先锋——中期活动宣传

时间:41日—4月12日

各学院团委对本院遴选推荐的报名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专题宣传;校团委对终审入围人选统筹宣传,放大榜样效应,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第三阶段:表彰先锋——后期表彰宣讲

时间:4月13日—4月20日

按照大众投票占60%、评委投票占40%的权重综合评审,确定“校园先锋青年”及“校园先锋青年提名奖”人选并予以正式表彰;同步组建“武城先锋”青年宣讲团,面向全校青年开展事迹分享、主题教育等活动,用青言青语传递党的声音,讲好武城青年扎根武汉、青春建功的奋斗故事。

四、推荐形式

各学院团委要充分依托校内传统宣传阵地与新媒体平台,统筹开展“校园先锋青年”推荐申报与评审遴选工作。灵活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联名举荐相结合的方式,严把推荐质量关,确保真正把政治过硬、实绩突出、师生公认的优秀青年典型选拔出来。

五、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规范评选流程,全程透明操作、阳光评审,主动接受师生监督,保障评选工作严肃性、公信力。

(二)坚持实绩突出导向原则。聚焦候选人先进事迹与硬核贡献,择优推选品德高尚、表现优异、示范引领作用强的青年典型。

(三)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原则。重心下移、贴近学生,重点推选扎根日常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一线岗位的优秀青年。

(四)坚持分布均衡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各学院、各领域、各类别学生分布,确保评选典型覆盖面广、代表性强。

六、推荐数量

每个学院择优推荐2名优秀典型,参评类型不限,曾获评过“校园先锋青年”荣誉的个人,不再参与本届评选。教师组人选控制在2名以内择优推荐。由学院团委统一汇总后上报校团委。

七、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各级团学组织、全体青年学子做好宣传申报工作。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要着重考虑在我校发展中做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并在广大青年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人选;尤其要关注在基层一线工作,立足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业绩,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人选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积极的影响。

(二)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要严格按要求报送《校园先锋青年申报表》、事迹材料及事迹材料中涉及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切勿过度包装,一律用普通A4纸张黑白打印或复印即可)。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三)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需提供“校园先锋青年”候选人400字事迹简介。(要求:以第三人称书写、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内容应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获奖情况;务求“活泼、生动、引人入胜”重在挖掘其优秀的原因和启示,展示可复制、可学习的经验和方法)

(四)评选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评选活动中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评审委员会将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2026年“校园先锋青年”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1

 

 

 

 

2026

“校园先锋青年”评审委员会

  任:  

 

 

 

 

  员:  

侯李萍

  

彭怀学

马建平

  

  

周业梅

王秀丽

杨汉荣

  

程华平

封建国

来德雁

潘中锋

  

汪照喜

汤国强

刘求明

张红英

吴艳丽

李红英

陈淑花

  

  

 

 

 

 

 

 2026年“校园先锋青年” 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所属党(团)支部

 

党(团)内外职务

 

申报“校园先锋青年”类别

 

获奖情况

 

简要事迹

可另附页

所在单位团组织意见

 

(签章

  

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签章

  

校团委评审意见

 

(签章